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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上行公文拟制注意事项
  • 日期:2014-1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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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上行公文拟制注意事项

一、上行公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行文。

三、公文种类选择、具体版式、行文规则应当严格遵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和《江苏省党政机关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细则(试行)》(苏办发〔2012〕3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四、公文用纸选取各单位和部门的专用文头纸,幅面选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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