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报奖】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章作者:成果评价科
  • 发布账号:cgpj
  • 发布时间: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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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部(院)、机构: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关于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请各有申报意向者对照条件和要求,提早做好准备,同时请于41日前与科研部联系具体事项。

另外,报送提名材料,学校另存档一份。

学校提名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0日,其他详见转发的通知。

联系方式:成果评价科 詹妮娜,58139271

科学研究部

2019年2月22




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推荐单位、专家:

按照中国化工学会40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2019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一)。

二、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授予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集体和个人。

(二)科技进步奖

授予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

授予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推荐制度,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类渠道。每年度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每位专家推荐不超过1项,每项需3人联合进行推荐。

(一)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专业委员会;

2.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二)具备推荐资格的专家包括:

1.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为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推荐书;附件包括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要求整体技术实现商业化应用2年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开始应用)、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及相关证明、论文专著及技术研究报告或其摘要等。

以上材料的填写内容和要求请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指南(2019年度)》(见附件二)。

2.请将主件《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1份(由推荐单位或专家签署意见,盖章或签字);连同所需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中国化工学会。另须报送全套资料电子版(主件WORD格式;附件PDF格式)。

五、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寄送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任云峰 010-64438624,13810105416,renyf@ciesc.cn

宫艳玲 010-64444058,13693014552, gongyl@ciesc.cn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09室

邮政编码:100029

中国化工学会

2019年2月21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一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pdf

附件:附件二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指南(2019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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