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事务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学业事务>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10-07

南工教〔2023〕11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业过程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发展的指导性和预见性,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017〕83号)、《南京工业大学外国留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018〕37号)要求,现将本学期学业警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警示对象及标准

1.普通本科生达到下列条件者,给予学业警示(毕业警示或学位警示):

1)自入学之日起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30,给予毕业警示一次;

2)2022-2023学年第学期修得的课程总学分未达到9分,给予毕业警示一次;

3)自入学之日起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虽不低于1.30但小于2.00,给予学位警示一次。

特别说明:当(1)(2)同时发生时,仅计一次毕业警示,当前统计时期内不重复计次;在校学习年限超过标准学制年限,超出时间修读学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50的学生纳入统计范围

2.以下类别学生不在本次学业警示的统计范围之内:

1)目前仍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含已提交复学申请但尚未完成审批的学生);

2)预科生--学号第五、六位为26;

3)交流生--学号第五、六位为28;

4)运动队学生--特指校女垒班、田径队运动员。

3.来华留学本科生仅给予毕业警示,毕业警示条件同上述(1)(2)之说明。

二、警示流程

1.各学院认真统计筛查学业警示学生名单(操作方法见附件1),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纸质版)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1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统计表(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注意:《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中学生信息和人数务必与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绩点与学分统计信息和人数一致,不在本次学业警示的统计范围之内的学生须删除,特殊情况可在“备注”里说明。

2.教务处复审,确定学业警示名单并发文公布。

3.学院下达学业警示通知书。请各学院根据发文名单如实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3)。通知书须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学生本人签收,学院须及时将学生学业情况告知家长。

4.学院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学籍异动告知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纸质版)请学院分管本科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业指导与帮扶

1.各学院要安排专业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班级联系中层领导干部与受警示学生谈心,辅导其学习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分析目前的学业状况,找准根本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

2.学院要指派优秀学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主动与受警示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其调整学习心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逐步提高学习成绩,从而顺利地完成学业。

学业帮扶指导的开展情况须按警示类别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受警示学生学业指导记录单》(附件5)。记录单一式二份,一份受警示学生自留,以便其对照改进学业;一份学院留存备查。

四、其他事项

来华留学本科生毕业警示相关的学分统计、警示告知及学业帮扶等工作,由专业学院与海外教育学院共同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附件6。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业服务岗陈老师,025-58138015。


附件:1.学业警示筛查教务系统操作指南

2.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

3.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4.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学籍异动告知汇总表

5.南京工业大学受警示学生学业指导记录单

6.外国留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安排




教务处

2023年10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