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选课

事项性质 | 服务事项 | 责任岗位 | 学业服务岗 | ||||||||||||||||||||
工作人员 | 谢欣欣 | 咨询电话 | 025-58138015 | ||||||||||||||||||||
办理时间 | 一般在每学期第5周前 | 办理期限 | 教务系统开放选课截止日期前 | ||||||||||||||||||||
办理方式 | 线上: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 制度依据 |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务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16〕40号) |

1.选课前仔细阅读本专业培养方案和选课通知。
2.必修课:已设置到学生个人课表中,须确认。
3.专业选修课:对照推荐(班级)课表选课。
4.通识选修课(含网络视频课)、转专业先修课、大学英语拓展课程、体育专项课、在校生重修、转专业补修等:按照选课通知规定的时间选课。
5.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不开课,学生改选其它课程修读。

无。


1.登录“教务系统”→“选课”→“自主选课”→查找需要选读的课程→报名。
2.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选择“跟班重修”或“单开班重修”→选择课程、选择课程教学班→报名(在校生重修)。
3.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补修”→选择课程→“提交申请”(转专业补修)。

Q:哪里可以看到选课通知?
A: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关注“南工教学”微信公众号;关注学院通知。
Q:自己选定的课程,不去上课或不去考试会怎样?
A: 该课程成绩记为“取消”或者“旷考”,绩点为0。
Q:是否可以在任课教师处报名选课?
A:不可以。所有课程必须通过系统选定。
Q:如果不选课,参加上课和考试,成绩有效吗?
A:无效。根据学校规定,所有课程的修读必须按照:选课→上课→考试→取得成绩的流程进行。学生不选课不能参加考试,不选课参加考试成绩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