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分流
大类分流
基本信息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责任岗位 学业服务岗
工作人员 谢欣欣 咨询电话 025-58138015
办理时间 大一下学期开学前(设计学类) 办理期限 大一下学期开学前(设计学类)
办理方式 线上: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制度依据 《南京工业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校教〔2018〕60号)
办理须知

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招生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不得跨类进行分流。高考时录取到具体专业的不参加大类分流。

办理材料

根据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常见问题

Q:我忘记填报分流志愿了怎么办?

A: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未填报相应志愿,系统无法再次开放。请联系学院咨询分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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