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变更
基本信息
事项性质 | 联办件 | 岗位职责 | 教学研究岗 | ||||||||||||||||||||
工作人员 | 黄霞 | 咨询电话 | 025-58139182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五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系统 | 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 制度依据 |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1〕75号) |
受理条件
审核无误
办理材料
提交《本科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
办理须知
无
办理流程
操作指南
无
常见问题
Q:课程名称、学分都不变,仅对课程学时分配进行微调,需要走培养方案变更流程么?
A:需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分配、开课学院,只要其中一项信息不同,即为不同的课程,其课程代码也不同。
Q:课程基本信息相同,课程教学大纲相同,但因授课教师不同,需要分试卷考试,可以申请变更课程代码么?
A: 不可以。课程基本信息和教学大纲相同,即为一门课程,只能有一个课程代码。
Q:课程任务已落实,还可以变更么?
A:不可以。已落实课程,培养方案已无法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