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党员: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顺利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学院党委现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一、集中办理(即日起至7月初),党员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学院党委办理转出。
毕业班辅导员按照所带班级,组织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填写附件1《毕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表格》,毕业班辅导员统一汇总上述毕业生党员信息和转移信息后上报学院党委。根据毕业去向不同,分类填写表格:
1.省内升学党员
在本校非本院读研的党员,“接收党组织”一栏,统一填写到具体支部,如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X党支部。(填写附件1表2省内)
在本学院读研的同学暂时不填写拟编入党支部。(填写附件1表3)
在省内外校读研的党员,“接收党组织”一栏也统一填写至具体支部,如XX大学XX学院XXX党支部。(填写附件1表2省内)
2.省外升学党员
在省外读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深造单位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党组织”都需要填写,不同省份不同单位的要求不一致,需与转入党组织联系确认。(填写附件1表2省外)
3.省内就业党员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由本人提前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组织关系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的名称,以便准确无误地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填写附件1表2省内)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填写附件1表2省内)
4.省外就业党员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由本人提前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组织关系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的名称(即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以便准确无误地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填写附件1表2省外)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填写附件1表2省外)
5.其他党员
出国、出境读研党员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需要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人事关系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填写附件1表5或表4)
毕业离校后即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如确有需要,经学院党委审批,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相关要求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因私出国(境)党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经批准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填写《自费出国(境)学习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暂留学院登记表》(附件1表5)和《南京工业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附件4),办理党籍保留、组织关系暂留等手续。组织关系保留在校期间,应按时主动交纳党费、定期汇报思想,回国后应及时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并办理转出。
目前,江苏省线上党员系统已与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联网。若能进行线上转移,学院将不再为毕业生党员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若无法在线上转移,学院将为毕业生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学院开具纸质版介绍信需在系统里录入,流程较复杂,请同志们务必与新单位确认转移信息无误后再填写统计表,以免造成介绍信开具错误,影响组织关系转移。)
二、个别办理(9月初至次年5月底)
若不能在集中办理阶段确定转往去处,申请暂留的毕业生党员,请在获知新单位转移信息第一时间,及时填写附件1并发送到jjxydwzzgx@163.com邮箱。若需要领取纸质版介绍信,领取时间和方式待学院党委通知。请保障本人电话畅通,及时联系学院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学院集中办理时间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转移程序】
1.登记信息。毕业班辅导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有关政策,准确填写登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登记前要请学生向其所去单位党组织问清楚“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去向”,填写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表格(附件1)。
2.核实档案。党支部书记将核查后的档案交予毕业班辅导员,辅导员审核无误后,填写《党建材料入档情况记录表》(附件2),汇总后交由学院党委。
3.交纳党费。毕业生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先缴纳党费并在信息表中标注党费交至x年x月,当年度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党费一律交至6月。
4.办理转移。学院党委根据前期报送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5.落实回执。转至省外的毕业生党员要将纸质版介绍信回执联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jjxydwzzgx@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回执联邮寄回校。注意:只有将回执单交回才算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然影响新单位接收。省内转移的不用提交回执联。因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发起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应凭《南京工业大学党员重新转出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5)和原介绍信,前往博学楼551办公室申请重新开具。
【注意事项】
1.毕业生本人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按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写单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9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2.无正当理由,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3.为便于准确开具介绍信接收单位的名称,请本人事先与接收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往何处(抬头和工作单位),以免给接转过程中多次重复办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若已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有关信息错误,需要携带旧的介绍信前往博学楼551办公室开具新的介绍信。
5.关于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转至江苏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只有将回执单交回才算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然影响新单位接收。省内转移的不用提交回执联。
6.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需要将党组织关系办理转移。
7.党员组织关系不等同于党员档案。每位毕业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在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办理人事档案迁移工作请联系本人辅导员老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邮寄。学院及毕业生个人无法将党员档案从人事档案中取出。
8.银行等工作单位若尚未开通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可以按照省外转移流程开具纸质介绍信办理。
9.因汇总核对和录入系统需要,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信息,望予以配合。
共产党员身份极其宝贵,非常重要,关乎自身成长和组织建设!所有党员同学务必高度重视,不可大意。遇到疑问,自己了解接收单位情况后,第一时间反馈学院,学院会及时回应,有效推进工作。
联系人:周洋王娜
联系电话:025-58139595(13382081951)、025-58139561
联系邮箱:jjxydwzzgx@163.com
办公地点:博学楼543、551办公室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