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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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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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3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进入房间需规范佩戴口罩;
(4)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83587580。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4-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水效领跑者创建服务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水效领跑者创建服务项目分两个项目,江苏省省级水效领跑者创建服务和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创建服务。
1、江苏省水效领跑者创建技术服务项目,按时完成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水效领跑者创建实施方案、水效领跑者申报材料的编制并协助我校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需达到江苏省级水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并获得省级水效领跑者称号。
2、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创建技术服务项目,按时完成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水效领跑者创建实施方案、水效领跑者申报材料的编制并协助我校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需达到国家级水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并获得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称号。
(二)服务要求:
1、对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20〕94号,梳理摸排我校用水、节水管理情况,根据考核指标对照检查;对不完善或缺失的指标项目需逐项提出具体完善方案。
2、对我校用水、节水情况及管理状况进行现场普查,并配合我校对现场普查中发现的不完善或缺失项目进行改进,并需提供各改进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3、编写水效领跑者申报材料(包括不限于资料收集、照片拍摄、文档编辑设计、宣传材料采购、必要活动的开展)。
4、协助我校完成水效领跑者调研、验收工作(包括不限于验收资料的准备、现场评审的技术指导、验收工作过程中协调工作、对接水效领跑者载体调研等)。
(三)项目预算:19.5万元。(江苏省级水效领跑者创建服务限价9.5万元,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创建服务限价10万元)
(四)付款方式:通过省级验收,并获得省级水效领跑者称号后付清省级水效领跑者创建服务费,通过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称号后付清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创建服务费。
(五)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按本项目的国家标准进行审查,通过国家、省级水效领跑者验收并获得国家、省级水效领跑者称号。
(六)现场勘察或答疑:
采购方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响应方可自行联系采购方。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响应方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踏勘现场联系人:于老师,13813364127。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特殊要求:同类项目业绩、地点及取得的荣誉,响应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起)有不低于1个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申报项目业绩。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响应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报价单;
3、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四)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最低成交价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没有二次报价。
(五)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与发票
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七、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9:30;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9:30;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八、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2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102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于老师,13813364127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83587580;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