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 拍摄:
- 审核:孙阳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1-22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进入房间需规范佩戴口罩;
(4)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83587580。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4-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丁家桥校区食堂泔水清运服务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描述:
南京工业大学丁家桥校区食堂泔水清运服务项目,包括学生食堂、宾馆餐厅等餐厨废弃物的清运工作。
(二)服务期限:2年。
(三)项目要求:
1、服务商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清运餐厨废弃物(每天至少一次)。
2、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清运,可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服务商,临时增加清运,服务商需要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频次予以清运。
3、服务商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收集餐厨废弃物。
4、服务商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为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确保密闭、完好和整洁,并喷涂规定的标识标志,符合属地政府和校方管理规定。
5、服务商与采购人实行联单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台账制度,每月向监管方报送一次(如未能按照要求申报或未规范申报,产生一切后果由服务商承担)。
6、服务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收集餐厨废弃物,在校园内减速慢行,绝对服从采购人管理,收集过程中不能有抛洒滴漏现象。
7、服务商清运的餐厨废弃物必须送到政府部门指定处理厂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否则服务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服务商提供标准收集容器的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餐厨垃圾存放处的卫生、整洁。
(四)付款方式:由服务商开具正规发票,按月支付。
(五)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40元/桶(120L),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2、按60桶/月(预估数量)报价,以实际产生桶数按月结算(包括寒暑假);
3、报价采取总承包方式,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以人民币报价。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6、服务商已在南京市城管局办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备案(或与具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证的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或自有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仅限于备案证书、合作协议、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发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响应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评分标准索引表;
3、报价表;
4、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人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四)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提交报价后,根据采购邀请书中的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没有二次报价。评分标准如下:
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报价部分 |
60 |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邀请书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服务商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2位):响应报价得分=(响应基准价/最后响应报价)×60 |
商务部分 |
8 |
服务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从事同类服务业绩,每提供1份合同得2分,最多得8分。(需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
服务商提供服务单位清运反馈满意表,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证明,合同及反馈意见表视为1份,) |
|
8 |
1、服务商自有符合政府要求的清运车辆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 2、服务商提供拟安排清运人员名单,同时提供清运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每份得2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
20 |
1、服务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和采购人实际编制餐厨垃圾拖运服务方案,方案需包含投入的场地设施设备、清运车辆规划的清运路径与时间安排等方面。服务实施方案完备、场地设施齐全、清运车辆路线与时间规划合理的得10分;服务实施方案较完备、场地设施设备较为完备、清运车辆路线与时间规划基本合理的得6分;服务实施方案不完备、场地设施设备较为简陋、清运车辆路线与时间规划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方案未提及上述项不得分。 2、服务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和采购人实际编制的餐厨垃圾拖运服务方案,方案需包含人员配备情况、周转设施设备的清洁计划、清运管理与劳动安全(尤其是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服务方案中人员配备齐全、周转设施设备清洁计划合理、安全保障措施完备的得10分;服务方案中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周转设施设备清洁计划较为合理、安全保障措施比较完备的得6分;服务方案中人员配备少、周转设施设备清洁计划不合理、未体现有效安全保障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方案未提及上述项不得分。 |
(五)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方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与发票
1、成交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方订立书面合同。采购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三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供应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2、成交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成交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1、成交方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2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2、成交方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
七、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9:30;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30;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八、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30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方代表:邱老师,13770667659。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83587580;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方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