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建筑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邀请书
  • 作者: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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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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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07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进入房间需规范佩戴口罩;

4)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83587580。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3-5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建筑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维保服务包括建筑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相关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工控机、采集设备、电表、等所有设施设备、相关软件以及维保期内新增的设备和软件的日常维护与维修、月度巡检、季度巡检、年度巡检、紧急报修等,消除设备故障隐患,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2、项目预算:15万元。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商务要求:

1、合同期限:1年。

2、验收标准:采购人在验收时将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要求和程序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总体评价。如采购文件没有特殊要求,则验收时以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响应文件的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及依据。同时,成交人必须提供供全方位免费培训和指导,确保采购方能够顺利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3、付款方式:维保服务费每6个月付一次款。

4、报价要求:

响应人应详细勘察和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按照采购要求仔细测算各项费用,除项目运营必须的并经采购人认可的费用外,响应报价中如有漏项,响应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之中,采购人不再另外增加采购费用。

5、售后服务、承诺要求:

1随着采购人规划建设发展变化,响应人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采购人的实际发展需要。每年组织一次建筑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培训。

2针对学校建筑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特点备足常规备品备件,以备应急之用。

七、技术要求:

1、维保服务要求:

1)定期检查系统设备、有关产品、系统软件等,并确保系统、产品、软件的功能、性能指标满足合同及有关标准的要求;保证所有电表、设备、功能完好,数据传送正常,系统各项功能正常使用;对检查发现的故障或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2)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检查,防止对系统的未授权操作和使用,防止信息破坏和泄露,监控和保证系统的安全。

3)在学校安排专门的维保技术人员驻场服务,接到甲方报修信息及时处理并到现场维修。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立即投入维修服务。2小时内修复一般故障,4小时内修复较大故障,1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将以新品替代,24小时内必须排除一切故障。

4)根据需要对系统有关的设备或产品进行维修、更换或更新。

5)在维保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范围内免收人工维护维修费用,免收系统应用软件维护费用(因甲方管理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免费提供系统升级和扩容的技术支持;免费提供数据接口协议及第三方系统的对接技术支持;免费提供应用软件功能的增加与修补。

6)在维保期间损坏的主要设备(主要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电表、网络控制器、网关、集中器、中继器)需要维修或更换,需要提交相关设备报价并经过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主要设备以外的设备和零配件由维保单位全部给予免费更换维修。

7)保证更换的零配件为原厂或更为优质的产品,更换后请甲方验收确认。更换的零配件的保质期为一年。质保期从更换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8)每次维保工作和紧急维修工作完成后,需填写“维修保养联系单”,并请甲方工作人员签署意见,以备查验。

9)实施维保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尽量避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10)维保工作时,若对原有设备造成损坏,保证无偿恢复其功能。

11)须对建筑智能用电系统相关数据与内容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把建筑智能用电系统相关内容向第三方提供,不得利用平台数据进行二次开发与赢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赔偿。

12)如未按约定完成维保工作,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维保费用,乙方每次违约,甲方可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总价的5%,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50%。

2、维保方式

维保采用以下方式:日常维护、报修处理、定期巡检,3种方式。

1) 月度巡检

a)计算机、服务器系统检查数据库中数据是否连续,并对数据库进行清理,将历史数据转入历史库并删除剩余数据。检查智能用电管理系统运行是否正常顺畅。对计算机,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测,清除。检查磁盘容量,将使用空间过大的磁盘进行磁盘整理,并利用优化软件对系统垃圾文件进行清理。对 CPU 以及内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 CPU,内存使用比例正常,程序运行流畅。对重要的计算机文件数据进行转存,整理、备份,同时备份内容交甲方一份。

b)测控单元

检查所有设备的在线状态,对掉线设备进行修复。数据核对,对存在异常数据的电表进行故障修复。

2) 季度巡检

查看主机、服务器、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并进行除尘保养。

对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的电表计进行现场读数与系统读数逐一核对,并形成对比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八、现场勘察或答疑:

响应人可以自行勘察现场,以获取响应人认为必须了解的任何信息或情况。响应人被认为在递交正式响应文件以前已经对现场及设备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并已将这种了解和评估的结果反映到响应文件中。响应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现场勘察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13813364127。

九、响应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报价单;

3、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人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四)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最低成交价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没有二次报价。

(五)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方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与发票

1、成交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方订立书面合同。采购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成交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方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3年11159:00-9:30;截止时间:2023年11159:30;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15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方代表:老师,13813364127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83587580;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方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模板.docx

附件2:报价表及清单(建筑用电系统).docx

附件3:入校申请二维码.docx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 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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