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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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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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17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XWRYRXSQ/start?sig=a7498a6cc964ee4a6a42d2b468bf0d7f&uid=67f72f3d-6a8f-11e7-be3b-0050569051b5&ts=1756656000)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进入房间需规范佩戴口罩;
(4)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83587580。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3-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服务师生经营性用房招租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项目内容:
(一)拟出租服务师生用房地理位置、基本情况:
地址 |
经营业态 |
使用面积 (㎡) |
14个月租金底价(元) |
租赁期限 |
东苑中超超市旁边 |
理发 |
约16㎡ |
48000 |
14个月 |
(二)付款方式:先付后用。成交人应于合同签订日后两日内支付14个月租金。
(三)报价要求:本项目不含电费、水费、税费等,响应单位可往上报价,低于底价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注意事项:
1、为更好服务师生,在本次招租投标前,已在我校江浦校区经营性用房招租项目中标但暂未签订合同的所有承租户,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投标;在我校江浦校区范围内经营和本次招租相同业态的,且2023年3月31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承租户,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投标;
2、三年内参加我校招标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投标;
3、产品价格承诺、优惠项目和经营管理方案、服务承诺等均会纳入到合同文本内,作为日常监管和考核依据之一。管理方将定期与周边理发店服务、产品价格作比对,发现没有按照价格承诺、服务承诺执行等情况,按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处罚。
4、我校只保证现最大用电负荷,如需增容承租方提交相关施工方案经我校审批同意后,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并组织施工,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的相关要求:
1、确定的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房屋的装修方案必须经招租方同意。
2、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履行承租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采取停止水电供给、封门等方式,直至收回房屋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承担违约的全部责任,并赔偿招租方相应的损失:
(1)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违反招租方经营范围要求的,或利用承租房屋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
(3)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的;
(4)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进行房屋装修和破坏房屋结构的;
(5) 拖欠招租方房屋租金时间达到10天及以上的;
(6)有拖欠水费、电费、垃圾费等情形的。
(六)踏勘现场或答疑:
响应人在响应前应勘察现场,以获取响应人认为必须了解的任何信息或情况。响应人被认为在递交正式响应文件以前已经对现场及设备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并已将这种了解和评估的结果反映到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响应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踏勘现场、答疑联系人联系电话:薛老师18013307200
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吊销营业执照、失信被执行人、停业整顿或行政处罚1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租转让。
(三)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评分标准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3、报价单;
4、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
5、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四)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低于招租方设定的租金底价的;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近三年来在本校承租活动中有未按合同履约行为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六)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提交报价后,根据采购邀请书中的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有效响应人满足三家及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成交;有效响应人只有两家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二次报价价高者成交;有效响应人只有一家的,进行二次报价后,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成交。
(2)若第一成交竞租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故被取消成交资格,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顺延成交。
(3)本处房屋现实际租用人的报价上浮5%后与其他竞租人的报价进行比价。
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 |
分值分配 |
评分说明 |
得分 |
竞租报价 |
70分 |
取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为基准报价,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基准报价*70 |
|
经营服务管理方案 |
10分 |
经营服务管理方案符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全面合理、优质规范服务,得10分;比较符合我校实际情况、较为全面合理规范,得7分;基本符合我校实际情况,得3分;无方案不得分。 |
|
产品价格及其他优惠项目 |
10分 |
承诺同类理发服务定价不得高于江浦同类理发店价格,其中洗剪吹(含造型)等不能超过基准价20元,得2分;承诺比基准价下降5%及以上得5分。 承诺不给师生提供办卡预充值服务,得2分; 其他优惠项目。提供一个优惠项目得1分,最高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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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牌及安全、质量 |
4分 |
承诺所售美发产品必须为品牌商品,执行相关产品标准,提供同品类商品品牌产品2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最高4分。(按品类自附商品品牌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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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6分 |
竞租人具有相关服务经验,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且目前仍在经营服务的(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能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资助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开展文明共建等有效证明(不限于我校),有一项得1分,最多2分。 |
(七)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与发票
1、租赁合同签订及经营管理方: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用房承租的交接时间以经营管理方书面通知为准。
2、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成交供应商如需开发票,另交税费。
(九)成交服务费及租赁押金
1、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2、租赁保证金:成交价的25%,租赁期起算前缴纳。
六、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3年 3 月 28 日9:00-9:30;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8 日9:30;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七、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3 月28 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薛老师,025-58139718。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83587580;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 年 3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