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一名拟录取考生调整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确定递补考生黄祥兴。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6月27日17时前向研究生院或校纪委书面反映,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明正楼305室,邮编:211816。联系电话:025-58139194(研招办);025-58139069(校纪委)。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4日